新邵东客户端11月13日讯(通讯员 杨梓晨)从搭建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”,到完善内务、财务“阳光管理办法”,再到建立检察办案“全流程监督管理路径”……近年来,邵东市人民检察院聚焦“管人、管事、管案”关键环节,打出“制度组合拳”,将制度从“纸上条文”变为“行动指南”,为检察工作注入清廉高效“新动能”。
用制度管人:织密“监督网”激活队伍“廉动力”
该院紧扣检察权运行“关键点”、内部管理“薄弱点”,出台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》,制定110条防控措施,涵盖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,按岗位职责分类管理打破“一刀切”,明确各类人员“廉洁标尺”。同时,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《全面从严治党沟通会商机制》,对“三重一大”、干部任用等实行“党组提方案+纪检组提意见”双审核,今年以来纪检组参与相关事项研究10余次,打通“内外监督”堵点。
用制度管事:拧紧“廉洁阀”守住资金“安全线”
该院健全覆盖“申请-审核-采购-验收-归档”全流程的《采购内控管理制度》,明确“小额采购部门申请+财务审核+分管领导审批,大额采购党组研究+公开招标”权限划分,设立财务会审小组全过程监督物资质量与价格,今年以来15笔大额网上采购均流程合规。制定《机关食堂管理办法》,食材采购依规实施,明确损耗率、人均餐费标准并按月结算;严格公务接待事前审批,既保障用餐需求,又杜绝“舌尖浪费”与“餐桌腐败”。
用制度管案:划定“硬规矩”守护司法“公信力”
该院出台《司法办案内控制度》,明确办案“三个严禁”:严禁违反法定程序,对重要环节设“时限预警”“流程校验”;严禁干预过问办案,明确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制度,对违规干预行为、不如实报告行为“零容忍”;严禁违规办案,明确检察长、检委会、第六检察部监督责任及违纪处理办法,倒逼检察人员公正司法。规范自由裁量权,对不捕不诉案件实行三级背书制,出台《量刑建议工作机制》:规范量刑建议依据、量刑建议程序、量刑建议调整幅度。坚持量刑建议以法律规定、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为基础,充分听取被害人、辩护人意见,调整量刑建议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、分管领导审批,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、确保量刑建议“精准、公正、透明”。举办检察开放日26次,邀请人大代表、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32次,无一起因量刑建议不规范引发的申诉,司法公信力持续增强。
以制度固本,以清廉立检。下一步,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构建“管人、管事、管案”三位一体制度体系,实现“制度长牙、纪律带电”,为清廉邵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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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邵东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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